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記者王叡嫻/台北報導
今日監察院公佈「宇昌案」1年半的調查結果,報告指出「宇昌案」所呈的前後簽文有落差,前行政院副院長蔡英文仍予以核准,並且不續簽前行政院院長蘇貞昌,未遵守原簽指示,明顯違背職務。
監察院表示,「國發基金投資宇昌公司案」有諸多缺失,今日通過監委提案,糾正行政院與經建會。當時經建會主委何美玥簽辦96年3月21日簽文時,就知道與Genentech的洽商條件、投資金額等,與蘇貞昌在同年2月15日核定的簽文有所不同,仍僅陳報給蔡英文。
蔡英文也明白前後簽文內容相差甚鉅仍予以核准,且不再續簽給院長,根據蘇貞昌在最高法院檢察署特別偵查組的證詞,「以前我沒看過這個公文。同意派一個代表去談判,談判後當然要給派的人知道結果,但是這個公文就是沒有送到我這邊」可見蔡英文明顯蘇貞昌的原簽指示。
另外,何美玥冒用96年2月9日簽為宇昌案申請國發基金投資「專案核准」憑據,並為後續撥款作業,也有違失。
2012年總統大選中蔡英文因「宇昌案」聲勢下跌,特偵組在歷經8個月的偵辦後,因查無事證,認為蔡英文無濫權、中飽私囊之嫌疑,去年8月14日全案已終結。
關鍵字: 宇昌案 蔡英文 蘇貞昌 何美玥 原簽指示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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