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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.對方闖紅燈以致撞上你因此受傷.是肇事主因.要負全責.道路交通安全規則102條.汽車行駛至交岔路口.其行進.轉彎.應依下列規定.一.應遵守燈光號誌或交通指揮人員之指揮.遇有交通指揮人員指揮與燈 光號誌並用時.以交通指揮人員之指揮為準.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53條.汽車駕駛人.行經有燈光號誌管制之交岔路口闖紅燈者.處新臺幣一千八百元以上五千四百元以下罰鍰.前項紅燈右轉行為者.處新臺幣六百元以上一千八百元以下罰鍰.2.你尚未發現肇責.你可申請對方強制險及第3人責任險理賠.申請車禍分析研判表釐清肇責.3.員警態度差你可打電話到警局督察室反應.或市政府1999反應.4.你先將傷勢治療好後在跟對方談賠償問題.若和解不成功.若要提告對方過失傷害罪要在發生車禍6個月內提告.你可請當地民代表如議員.村里長.鄉民代表幫忙協調溝通談和解.或到公所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.
強制險部份.
強制險醫療險上限20萬可分次申請二年內可向保險公司申請.依實際狀況開斷診斷書1.健保醫療費.指全民健保之自付額以實支實付.收據為準。2.急救費用:指救助搜索費、救護車費。 3.交通費:指轉診費或往返門診之交通費用.自用車亦可比照辦理。4.看護費用:以傷勢狀況而定,須由醫師開斷診斷書。每日以1200元為限.但不得超過30日
5.其他費用:如醫療器材(兩萬為限)、義肢器材(五萬為限)、住院膳食費(每日以180元為限)。5.其他費用:如醫療器材(兩萬為限)、義肢器材(五萬為限)、住院膳食費(每日以180元為限)。
第3人責任險.
1.工作損失.須由醫師開立診斷書以及自身的薪資證明. 薪資證明:年度扣繳憑單.薪資轉帳證明.勞保投保薪資.若無法提出薪資證明.則可依勞工最低薪資19047作為參考2.後續醫療費及應用相關器材.也就是預估後續可能的醫療費用3.財產損失.只要是因此場車禍所造成的損之皆可列為財產損失.如修車費.或車輛年份的殘值.手錶眼鏡手機首飾等等4.精神慰撫金.實務上慰撫金賠償之計算.並無具體基準.應斟酌當事人兩造身分.地位.資力.被害人或家屬所受損害輕重.精神上痛苦程度指數.加害人態度及其他核定之數字.5.其他損失.強制險以外.所支出的費用.刑法284條因過失傷害人者.處六月以下有期徒刑.拘役或五百元以下罰金.從事業務之人.因業務上之過失傷害人者.處一年以下有期徒刑.拘役或一千元以下罰金.
刑法284條因過失傷害人者.處六月以下有期徒刑.拘役或五百元以下罰金.從事業務之人.因業務上之過失傷害人者.處一年以下有期徒刑.拘役或一千元以下罰金.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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