作者wox125 (bubu)
看板Boy-Girl
標題[討論] 朋友的女友分手後借的21萬不還該怎辦?
時間Tue Jul 15 01:34:27 2014
各位版友好,這是我在BG版的第一po,如有違反之處還麻煩您們告知!! 謝謝 以下故事百分百是朋友哥哥的故事,因當事人沒有帳號 所以只好麻煩我代PO (我是女的也沒有哥哥,所以我真的不是當事人阿 ) 先說明兩位當事人我都不認識,以下內容全是我朋友轉述給我聽的 請不要戰文,我朋友是很認真的想問該如何處理 為方便看文,她哥哥稱B男,她哥哥的女友稱B女 本文開始 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 B男和B女交往快五年,B女交往一年多後就住在B男家,前後也住了差不多四年 這期間B男家人沒有要求B女負擔任何費用(房租 水電等都無) 原本感情都很不錯,直到B女開始從事某直銷後一切就變了 B女希望B男可以當她的下線,但B男不肯,不久後就分手了 (或許分手還有其他原因存在,但我聽到的就是這樣) 而交往的五年中,B男媽媽是把B女當媳婦看待 所以當B女說要創業以及進修上課缺錢時, B男媽媽二話不說就借錢支持他, 前前後後共借了21萬多, 因為B男媽媽一直認為他們會結婚, 所以當作借錢給自己的親人一樣沒有立下任何借據 直到最近分手了, B男希望將這些金錢上的問題也處理清楚, 希望B女能夠交待清楚還錢的方式與期限 一開始B女說好會分期還錢,但好幾個月過去了,一毛錢都沒有還!!!! 電話也開始不接,人也開始神隱 後來沒辦法,B男只好去找B女的妹妹說這件事 B女妹妹也答應回去會跟B女爸媽說 但不清楚她到底是說了甚麼,B女爸媽竟然打電話來罵B男 叫B男不要再去糾纏B女 = = 這過程還發生一些事,總之呢~ 就是B女的爸媽態度也非常不好,完全沒有要處理的意思 還直言叫B男直接寄存證信函,由法院來決定要不要還錢 但偏偏呢,B男是個優柔寡斷的男人,不忍心那麼狠的對待B女 直到發生了一件事,就是B女某天打電話到B男家 偏偏是B男媽媽接到(B男媽媽是個不擅言詞的勾意婦人), 聽我朋友轉述,電話裡說了很多對長輩非常不友善的言語 裡面讓我朋友最憤慨的就是b女說 「要算錢是不是,好啊來算阿! 你兒子跟我做愛一次看要算多少, 跟你說,21萬還不夠算啦」 (上述是朋友說的,可能用詞有點不一樣但電話大意就是這樣) 想當然的,這種話被勾意的媽媽聽到了還得了!! b男媽媽嚇傻了,完全無法回嘴,聽我朋友說還哭了@@ 然後呢,就在前陣子,b女擅自登入b男的FB 把他們之前有關要還錢的對話全刪了!!!!! (好險聽說b男友有事先拍照起來) 就在上禮拜我朋友實在氣不過了,就代替b男寄了存證信函給她 但b女似乎完全不在乎,10天過去了她完全沒有任何動作 總而言之,現在b女完全不認帳,一直說她沒有簽任何的借據 也沒有任何的證據證明她有借錢 所以現在有幾個問題想問一下各位版友, 1.目前證據除了b男家人口述外,就只有之前在FB上b女說要一個月還兩萬的字言 在這種情況下有辦法強制b女還錢嗎? 2.如果不理會存證信函,多久後會強制執行呢? 3.擅自登入他人FB,並刪除其內容,起訴成功機率高嗎? 另外我朋友想問一下,就是b女還留一堆東西在b男家,完全沒有要處理意思, 叫b女搬很多次,但都不理會,如果把她的東西全丟了,有違法嗎?? 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 --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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→ wu0u4:這要轉法律板吧? 07/15 01:40
→ Boss77575:老納在此提出一問!這筆錢有很重要嗎??如果還好 那就當 07/15 01:42
→ Boss77575:做一種佈施 當做捐給需要的人就好了 07/15 01:42
→ Boss77575:不要覺得自己受委屈 這世界上獲得與失去 是無形相應的 07/15 01:43
→ Boss77575:失去這筆錢如果能夠放下 會有其他你可能注意不到的獲得 07/15 01:44
→ Boss77575:有時候常常放過別人也等於放過自己 07/15 01:45
推 stigmas:要"強制"對方還錢只有透過訴訟一途(但你必須證明讓法院相 07/15 01:45
→ Boss77575:如果放不下 又拿不回 實在是苦阿.... 07/15 01:45
→ stigmas:信),但一般而言法院會先讓兩造調解 所以不失為一種好方法 07/15 01:46
推 kai531:老衲老衲~我需要 可以捐給我嗎~~ 07/15 01:46
→ stigmas:存證信函只是種催告的效果頂多讓你時效中斷,不可能強執y 07/15 01:46
→ stigmas:到頭來對方若相應不理也僅能訴訟y 07/15 01:47
→ Boss77575:你銀行帳戶多少?我只能夠盡我所能幫助你 07/15 01:47
推 lovelyvv:我也同意B大說的,看這筆錢要不要緊,你家經濟狀況如何 07/15 01:47
→ stigmas:至於登入FB部分則是可能涉及妨害電腦罪章,你可以告但不能 07/15 01:47
→ lovelyvv:可以放下就放下,別跟對方纏繞陪了自己的幸福 07/15 01:47
→ stigmas:證明是他登入的話,還是難以成立(目前FB查IP有限制犯罪類 07/15 01:48
→ stigmas:型) 但基本上你提出告訴 對方會有壓力 07/15 01:48
推 lovelyvv:如果證據,當初是匯款還是給現金? 07/15 01:49
→ lovelyvv:有沒有其它的人證,你要不要考慮開始錄音 07/15 01:50
→ stigmas:有點不太確定是否可以查詢自己帳號的登入IP 若可請先存證 07/15 01:50
→ wox125:我朋友說其實多少錢不是重點(她家境還ok 少這21w不會餓死 07/15 01:57
→ wox125:),重點是那女的態度實在是太過囂張!想給她一點教訓!聽 07/15 01:57
→ wox125:說b女現在四處跟朋友說住b男家有多委屈== 我看過b男媽媽, 07/15 01:57
→ wox125:完全是個勾意朗!不被媳婦欺負就偷笑的那種 07/15 01:57
推 gekisen:那就不要為了21萬再跟這種人來往 有些人會幹些什麼事真的 07/15 02:00
→ gekisen:是想不到 07/15 02:00
→ Boss77575:既然21萬不會影響到當事人的生活 那我還是建議放下 07/15 02:03
→ Boss77575:為了21萬 要根這爛人糾纏 搞得自己家裡烏煙瘴氣 07/15 02:03
→ Boss77575:實在是不划算 50萬都買不到ㄧ家和樂融融 不是嗎? 07/15 02:04
→ Boss77575:那又為什麼要收21萬搞得家裡不得安寧? 07/15 02:05
→ Boss77575:50年過去之後 到底是這21萬重要?還是快樂重要? 07/15 02:06
→ Boss77575:此女的惡行惡狀自有因緣 此惡緣別繼續沾染了吧? 07/15 02:07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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